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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3月27日電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針對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遴選高層次人才作出評論,稱5名人選經過激烈競爭,從195名報名者中脫穎而出,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選拔高層次審判人才人選。從而實現了最大限度的選賢任能、擇其優者而錄之的隊伍建設目標。
  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選拔高層次審判人才引發社會廣泛關註,26日,最高法向媒體公佈此次選拔最終確定的5名人選。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評論稱,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指出,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就強化了法官在案件審判中的職責。“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再完備也需要靠優秀的法官才能得到適用。德國學者拉德布魯赫也曾指出:“法律借助於法官而降臨塵世。”這就準確地說明瞭法官的地位和重要性。
  王利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決定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和選拔一批高級法官,設置了2個局級、3個處級領導職位。此次公開選拔的第一個特點,就是選拔程序公開透明,從程序上保證了選拔結果的客觀公正。此次選拔設置了嚴格的報名、資格審查、專業評審、面談、體檢、考察、公示等一系列程序,以確保選拔過程公開透明。
  最終,5名人選經過激烈競爭,層層選拔,從195名報名者中脫穎而出,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選拔高層次審判人才人選。從而實現了最大限度的選賢任能、擇其優者而錄之的隊伍建設目標。
  本次公開選拔的第二個特點在於,從法律共同體中選拔優秀人才擔任法官。最終結果是兩名法學家、兩名檢察官和一名律師脫穎而出,進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隊伍之中,充實了審判力量。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他們常常被稱為是推動法治建設的“三駕馬車”。從法律共同體的大範圍中選拔優秀人才,既有利於實現法官來源渠道的多元化,也進一步推動了法官、檢察官、學者、律師等法律行業之間的良性流動。
  本次公開選拔的第三個特點,是註重被選拔者的實踐經驗。法官必須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才能依法公正進行裁判,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本次公開選拔法官,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報考者必須具有長期的法律實踐經驗。這充分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對法官職業的深度把握。
  此次選拔是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創新選人用人方式的重要舉措。今後應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將這一措施常態化、規範化,成為最高人民法院引賢納才,不斷提升法官隊伍素質的重要人事制度。  (原標題:學者評高法選拔高層次人才:實現最大限度選賢任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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